根据《鄂州市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发〔2022〕19 号)、《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鄂州政发〔2022〕19 号)等文件精神,经按程序申请审核,现将莲花新城9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九批符合租赁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公示期满后,运营单位将通知审核通过人员前往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鄂州市城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科提出说明。
运营单位:
鄂州市城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027-53018850
监督单位: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科 027-6067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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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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