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紧紧围绕市长关于巡察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察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领导班子和各支部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以及党章党规等,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奠定了思想基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2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期间,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深查细剖,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精心部署推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局提高站位,正确对待巡察整改,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科室单位及责任人,要求各责任单位、科室对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按期完成。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的要求。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将反馈问题建立相应整改台账,实行列表清单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亲自部署、亲自上阵,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关键问题亲自过问,形成了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全部人员整体推进落实的整体工作格局。建立调度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听取牵头科室关于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制度,要求各责任科室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对照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根据进展情况逐项对账销号。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务求整改取得成效。巡察发现问题是震慑、是警示、是反省,用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我局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查找局系统“三聚焦一落实”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找准目标,压实责任,固强补弱。有效强化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办公秩序,改进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期间,修订完善了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了管党治党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服务促进住房和城市更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面上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或视同完成的问题37个,整改完成率100%。其中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2个。整改过程中,对巡察反馈面上问题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16人次,组织调整3人。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统筹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乏力、落实保交楼有差距、商品房预售监管不严等五个方面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按照要求补学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相关内容,并举一反三开展学习,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度开展集体学习19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进度不快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导,编印下发《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资料(汇编)》,2023年全市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71个小区,在当年11月全部完工,整体进度保持全省中上水平。同步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部。
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乏力、商品房预售监管不严、物业管理问题突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加大沟通协调和统筹力度,2023年全年完成保租房筹集2745套,占任务数比重151.7%;已分配1190套、入住356套,占分配任务比重183%。各保租房项目均配套较全,交通方便,需求适配。同时,进一步加大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对巡察组抽查存在问题的7个预售许可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倒查,并核查施工进度,7个项目的地上建筑形象的进度均已达成1/4,符合我市规定的预售条件。牵头出台了新的办法从严监管预售资金,确保监管额度内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设置资金不入账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对预售许可中形象进度的管理。办理预售许可时,必须现场踏勘,拍摄取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局报请市政府研究出台了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先后印发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物业服务招投标实施细则、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评价制度等配套的制度措施,推进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和智慧化,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3.安全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燃气安全管理有缺陷问题。(1)我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级督查发现隐患问题258个、涉及隐患625条,完成问题整改258个、隐患整改625条,整改率100%。(2)集中开展了餐饮企业燃气安全工作。督促各区、各企业开展摸排并推进全市4153家餐饮场所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对符合改造条件的478家餐饮场所完成“瓶改管”改造,进一步提升安全用气条件。(3)开展了校园食堂和在建工地燃气安全工作。督促各区职能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和在建项目工地食堂进行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281家,发现隐患问题477条,完成整改477条;排查全市在建项目工地食堂154家,发现存在隐患问题65家,督促完成整改65家。同时,开展了安泰天然气公司泽林门站消防通道及高压管道被周边厂房占压整改“回头看”。
4.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项目推进滞后、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问题。针对部分工程严重超过工期问题,我局加紧推进项目建设。新港路于2023年9月26日通过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9月28日通车。城南安置小区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针对项目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问题,桥东路于2023年8月23日通过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燕矶安置小区C2地块于2023年10月11日完成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其他分项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完工后及时进行分项验收,已列入持续整改的问题跟踪督办。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1.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处置熊某平信访问题不担当,群众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等。(1)针对处置熊某平信访问题不担当的作法,责成局机关纪委进行了调查,并责令当事人作了深刻检讨,向信访人当面致歉,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针对信访投诉问题,我局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重难点信访问题领导包保。同时,实行了领导成员信访带班制度,亲自到信访室接访;开展了住建系统信访工作培训,提高了干部处置能力。加强了信访处置,保交楼问题成立了接访专班,物业行业成立了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鄂城区物业纠纷共享法庭,信访签收率和及时回复率达到100%。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止。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机关发文不降反升,存在弄虚作假;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禁而不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违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按照本次巡察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局办公室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文重实际、讲实效,对照抄照搬上位文件的,或者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2023年以来,机关发文数量为193份(建设文为108份、建办发45份、建函40份),较去年同期发文数量显著下降。针对个别通报文件弄虚作假的问题,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汪克勤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于11月20日全额退还并上缴财政专户,共计6.196万元;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手续,科学编制了2024年部门预算,防止预算执行不到位。
3.清廉机关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少的问题,党组会已专题研究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针对机关纪委书记兼任的问题,2024年1月完成机关专职纪委书记配备。梳理巡察中需要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事项,12月底前完成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共16人次。此外,对上班迟到早退问题,分管领导对机关纪委及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强化制度措施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
针对局系统廉政风险较大,工程建设项目部分未立项、建设主体未集体研究、直接发包、未招标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说明了相关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问题,责成建设主体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修订完善《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行政(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将城镇投资(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招投标、城建资金计划、城建资金拨付和管理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并真实准确做好会议记录。
关于原来部分直接发包的相关问题由省级层面督办已整改到位作销号处理。对于今后新建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招投标。2023年8月市委巡察以来,已对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标准的4个项目,进入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未达到必须招投标标准的6个小型项目进入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公开招标、2个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针对抽查机关及二级单位未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财务支出的问题,经查17笔支出均已落实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财务科在支出的环节审核时未要求提供相关凭证,已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对财务科负责人吴振斌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专门部门管理的问题。已报请市委编委批准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成立了住房服务和保障中心、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专门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
针对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常态化地组织警示教育。当年9月2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了警示教育。同时,不间断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我局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扎实开展了方树元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财务检查及抽查行动,研究建立“小散弱”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和提级管理制度。强化对违纪处理力度。针对迟到早退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红脸出汗。局分管领导同志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引以为戒。针对窗口违纪多发的状况,局分管行政审批科的副局长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集体批评教育,责令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同志写出深刻检查。
3. 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关于财务审计监督职责未履行到位的问题。加强财务检查。局财务于11月份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财务大检查,对有问题的单位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各单位限时整改。开展了全覆盖审计。制定了《市住建局系统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局属二级单位按此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进行财务审计。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我局严格落实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对局系统装饰办等8家工会会员不足25人不符合开设独立工会账户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会账户均由市总工会代管。其他符合设立账户的单位全部开设了独立账户。补齐少交的工会会费。房产交易所、白蚁防治所个人部分少交会费2.4万元已补交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已按要求应补尽补。已补充265.05万元的政府采购手续,8.12万元食堂托管费是按合同支付,目前已重新组织招投标工作。对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已核实了相关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进一步压实财务监督责任。分管领导已对财务科科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以后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强财务管理,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的问题,局财务科补充完善了相关的财务附件资料。对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金额不符、报账附件资料不全、漏记的固定资产均已作修改、补全资料、补记固定资产。涉及建委老办公楼门面租金,局办公室已于2023年11月将老办公楼门面租金收齐至2023年6月,共计7.312万元,已上缴至市财政专户。门面房已移交城控集团管理。涉及18家企业拖欠白蚁防治费的问题,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经过电话、走访催款和登报催缴等方式进行催款。截至目前,在开具收费欠条的18家企业中,核实后应为16家欠缴,2家在巡察前已缴纳。其中城区6家,委托葛店开发区收取10家。目前,城区2家企业(现代房地产开发公司、银龙开发公司)已按要求还款,收回欠款金额35万元;葛店开发区项目已在属地缴纳,出具了相关说明。其余4家企业已书面催收、登报催收,已在公告期满6个月后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目前法院已受理,下一步将持续对接法院强制执行。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0.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22日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2月17日听取机关党委述职述廉,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机关党委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谋划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局党组2023年第1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了2023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11月对各基层党组织专门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
关于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局党组已经审定印发了《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根据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党组成员均已到分管单位讲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列席指导。
11.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基层党支部未按时换届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已完成局机关一支部、二支部、房征中心、档案馆、燃气办、工管中心、交易所、墙革办散办等8个支部的换届选举,目前局系统所有党支部已全部换届完毕。
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系统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印发《市住建局系统党支部日常工作清单(试行)》,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的流程,明确了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要求和记录要求。加强组织生活会的现场指导。按照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的要求,在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期间,党组成员分别到所联系的基层党支部列席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进一步强化了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
关于支部日常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加大与机关工委的沟通力度,切实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印发《市住建局系统党支部日常工作清单(试行)》和《甲级党支部日常工作资料范本》,严格按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规定流程,将先进单位的优秀经验提供给各党支部参考。明确各单位在月度例会上汇报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考核月度通报制度,每月对各支部资料上传情况进行通报,坚持每月调度、每月整改,各支部资料质量已有明显改善。督促各支部按季度完成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机关党委完成2023年度党员思想动态分析。
1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局人事教育科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2023年选拔任用的4名干部均按要求做好工作纪实;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备案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的问题。已对局财务科、住保中心财务科和原房地产交易所等重点岗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迟缓的问题。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已报市委编委批准,事业单位改革已基本落地,原13家事业单位已整合撤并为7家,全面系统地调整了各单位领导班子,人员重新按“三定”进行了整组。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3.党组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滥发津补贴仍有3.16万元未清退的问题。滥发津补贴涉及两人已将相关资金退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3.16万元应退款。
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未严格执行基建计划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我局对2023年不能完成的考核计划项目,11月30日前已向市政府去请示申请调整。在充分听取鄂城区、各街办、市交通局、市自规局意见基础上,形成2024年城建计划(初稿),并于2023年11月25日经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局城建科、局办公室和中心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研究。涉及未开工项目梨园路已于2023年8月25日签订EPC总承包合同,11月10日开工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压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二)全面梳理,注重转化。开展一次“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回头看”,特别是“视同完成,持续整改”的两个问题,抓住整改的关键环节,将措施落实落细,做到措施精准到位,即“人、钱、事、制”见底,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对整改中制定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再次进行梳理分析,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室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反映。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0670789,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电子邮箱:ezszjj123@163.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27-60670762。
中共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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