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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日期:2025-10-29

  为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鄂州政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房源情况,现将2025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为云都保障性租赁租房项目,位于鄂州市鄂州大道以东、银山小区以南,共计1个项目600套房源。 

  二、申请审核 

  (一)申请对象:主要面向在本市工作地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辖区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在交付前视同无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鄂州市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鄂州市住建局办事服务”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将申请资料上传申报系统。申请人也可携带申请资料向项目运营单位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 

  1.《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住房状况证明; 

  5.工作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项目运营单位按照准入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取得承租资格。 

  三、配租方式 

  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依据提交申请的顺序开展现场选房工作选房家庭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与项目运营单位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未完成装修房源,入住时间以运营单位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租金自交房之日起计收。 

  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70%收取,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的房源租金为市场价租金。 

  、其他事项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抽查监督工作,运营单位负责资格审核、选房及入住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住房保障科027-60670782 

  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鄂州市城控置业有限公司:0711-590755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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