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气象预报,受第9号超强台风“巴威”影响,7月12日前后我市将遭遇强降雨和雷暴大风天气。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台风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提示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台风防范应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落实落细防范措施
各区住建局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所服务的住宅小区及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空设施及外墙安全隐患排查
1.对小区内所有建筑物外墙、装饰线条、瓷砖、幕墙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松动、空鼓、脱落等隐患的,必须立即组织敲落或加固处理,并在下方设置警戒区域,防止坠落伤人。
2.对楼顶屋面、天台等部位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堆积杂物、废弃物料、未经固定的搭建物等,确保屋顶无任何松散物品。
3.全面排查楼顶及屋面是否存在铁皮棚等临时设施,对结构松动、固定不牢的,必须立即加固或拆除,严防大风掀翻造成次生灾害。
4.检查各类楼顶附属设施(太阳能热水器、通讯基站设备、电梯机房顶盖等)的固定情况,发现松动立即加固。
(二)室内门窗及室外阳台安全管理
1.督促指导业主对家中落地玻璃幕墙、大面积采光窗及老旧门窗进行加固,推广使用“米字架”或“井字架”等物理支撑方式,增强抗风能力,防止玻璃破碎坠落。
2.通过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小喇叭广播等多种方式,紧急告知并督促业主将放置在阳台、窗台、露台上的花盆、杂物、晾衣架等易坠物品立即搬入室内。
3.对小区的空调外机支架进行全面巡检,发现支架锈蚀严重、固定不牢、安装位置偏移或松动的,及时通知业主进行加固或更换。巡查中发现空调外机已经歪斜或明显松动的,必须立即联系业主并协助做好临时加固,消除坠落隐患。
(三)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加固
1.对小区内的路灯、监控杆、道闸、标识牌、宣传栏等户外设施进行紧固检查,必要时增加拉索或支撑加固。
2.对公共区域的老旧门窗、公共玻璃幕墙进行排查加固,无法及时加固的设置警戒线,避免人员靠近。
3.对小区内无法拆除的违规店招、广告牌进行全面排查,对结构松动、固定不牢的立即加固,严防高空坠物。
4.对小区内高大乔木进行修剪和加固,清除枯枝断枝,防止大风刮倒或断枝伤人。同步疏通绿化带排水,确保排水畅通。
5.全面检查地下车库出入口、通风井口等低洼点位,通过提前预置防汛沙袋、挡水板等方式,加固地下设施排水防护,确保排水泵运行正常,防止雨水倒灌。
6.提前清疏小区内的雨水箅子和排水管网,确保排水系统畅通,腾空调蓄库容,严防内涝积水。
三、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带班,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重点盯防高楼层、老旧小区、低洼区域等薄弱环节。
(二)配齐配足防汛沙袋、挡水板、排水泵、应急照明等抢险物资,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三)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四)发现墙体开裂、屋面掀翻、外墙脱落、树木倒伏等险情,第一时间设置警戒区域,果断组织人员避险,并立即向属地街道社区和区住建局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范意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小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和防范提示,提醒广大业主关好门窗、减少外出、妥善安置室外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各区住建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督促整改。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
各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并组织力量开展巡查督导,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督促整改,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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