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住保中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度住建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2024年度住建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增强监管效能,根据市政府对我局下达的工作计划,结合住建领域各行业的发展状况,现对我局本年度“一单两库”内容重新进行梳理和调整,并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
重点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情况等事项实施监管和随机抽查。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行业监管需要,实施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
二、工作任务
(一)调整完善“一单”。局属各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根据自身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变化,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和抽查比例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目前已公布的《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以实现全市建筑业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物业市场和燃气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更新完善“两库”。一是结合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发证情况,由局政策法规科调整更新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二是结合各行业实际工作情况和市场动态,由局属各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调整更新“抽查对象名录库”。要求一个抽查事项对应一份抽查对象信息表单。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填报《建设项目信息表》(附件2)和《检查对象信息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文件一并报送至局政策法规科。
(三)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组织或配合人社、自规、生态、交通、水务、市场监管、消防、城管、各区住(城)建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拟于2024年5月23日起根据《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4),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经营活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等事项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进行双随机抽查,形成《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局属各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领取到《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后,及时到指定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于2024年7月10日前反馈至局政策法规科。
(四)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建筑行业、房地产市场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守法自觉性。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结果经过分管领导审定确认后,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办法,对同一企业的多个监管事项,尽可能合并或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涉企检查实行清单管理并归口报同级党(工)委批准。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异地转办或安全生产检查外,对同一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管职责,确保重点领域全覆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优化调整抽查事项,可扩大抽查范围,增加抽查内容。
(三)进一步提高检查水平,增强检查效力,确保行业监管效能。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方案,针对检查内容对检查人员提前进行强化培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检查工作。
附件:1.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建设项目信息表
3.检查对象信息表
4.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7 鄂ICP备05017375号 ![]() 主办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670789 传真:027-60670755 邮箱:ezszjj123@163.com 点击总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