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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日期:2018-10-19

  鄂州建办发〔2018〕62号 

  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在我市规范执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市主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主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二、 检查依据及标准 

     1.《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 

     3.《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311号)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12)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计价规定,合同计价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规定。 

      2.检查工程实施阶段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对变更签证及合同价款调整管理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 

      3.检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项目咨询合同履约情况及执业质量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本次检查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专项检查组,对主城区公开招标的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时间自10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各项目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本次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通报并上传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拒不改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联系人:张春香;           联系电话:3222364。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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