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发展中心〔2025〕1号
各有关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标定总站《关于开展“红色调解驿站”创建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工程造价领域纠纷矛盾基层化解,利用专业技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设工程价款争议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红色调解驿站”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及造价争议调解实施细则(试行)》(鄂建标定〔2023〕9号)
二、机构职责
“红色调解驿站”为公益性、专业性调解机构,主要承担鄂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计价依据解释及造价争议调解。
三、工作程序
(一)电话或线上线下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预约申请,填写《鄂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及造价争议调解申请表》(附件)。
(二)查看合同计价条款、签证单、图纸等资料。
(三)资料清楚明确的,可现场答疑。问题较复杂的,可预约调解会议,通过专家探讨论证,进行问题调解。
四、其他事项
“红色调解驿站”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东侧办公楼604会议室。
联系电话:027—60670825
附件:
鄂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及造价争议调解申请表
鄂州市建筑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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