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建设顺利进行,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组织修订了《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4月22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以正文或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188159876@qq.com。
(二)信件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鄂州市住建局(吴都大道81号),邮编436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建议”。
(三)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711—3222060,联系人:鄂州市住建局法规科樊淑琴。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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